
恋爱时你侬我侬,转账发红包送礼物从不计较。分手后翻脸算账,一方说是借款,另一方说是赠与,这种纠纷在法院屡见不鲜。
区分的关键看两点,一是金额大小,二是转账时的语境。日常消费、小额红包、节日礼物,一般被认定为赠与,分手后不能要求返还。尤其是带有特殊含义的金额,比如520元、1314元,法院几乎不会认定为借款。
大额转账则不同。如果一方转了几万甚至更多,而且聊天记录里出现过“先借我用”“等我发了工资还你”之类的话,这笔钱大概率被认定为借款,可以要求返还。即便没有明确说借,大额转账加上一些暗示还款意愿的表述,也能支撑借贷关系的认定。
最麻烦的是既没有借条、又没有聊天记录,对方也不承认是借款的情况。这时候只能看法官对证据的综合判断了。所以,恋爱中的大额资金往来,心里要有根弦。要么明确为赠与,心甘情愿不求回报。要么就大大方方让对方写张借条,感情归感情,钱归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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