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是有权为公司承担债务担保责任的。
在提供此类担保时,该自然人需确保自身具有充足的债务清偿能力,并且与债权人认真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公法人并不允许作为保证人参与其中,但若有国务院特别批准,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的贷款进行再贷款活动的情况则例外;而以公益性目的设立的非营利性质的法人机构以及非法人组织也不允许担任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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